工程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工程运输任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将 的土方工程运输承包给乙方,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天气和其他原因可以顺延)
第三条 输起止点及单价
上土点::
缷土点:
运输距离:全程 公里,除泥尾有约几百米泥路外全是水泥路。(如需变换卸土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变换卸土点,且运输单价不得低于之前的卸土点)
运输数量:
工程土质:1—2类土(如有块石需由甲方负责爆破达到石场外直径小于30cm,石块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计价,否则乙方有权拒运石块)
运输单价:元/车(大写:。
注:以上为税后价,若超出合同约定运输距离(全程 公里)须按每超出一公里补20元/车补价。
第四条 加油方式
甲乙双方均可加油,如由甲方负责先提供油给乙方,油价比市场价优惠0.3元,从每个结算日中运费扣出。
第五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手续齐全的双桥自卸工程运输车辆暂时 辆,车厢容积18方加盖,按工程进度需要增加车辆时再增加
第六条 运费结算
1、 运输费结算方式为每 天结算一次,乙方第 天上午 点前交运输单据到甲方,第 天 点前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运输费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指定人员,该指定人员必须持有车队每辆车的车主委托收费证明)。
第七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速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 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 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缷,不得争道抢 行。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注意尽量减少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甲方负责提供车辆停放及提供住宿,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用自理。乙方运输的土石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点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帐。日常运输数量必须有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名确认。上述台帐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履行。否则,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支付乙方运输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货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 乙 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5、 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运输单价,如任何一方提高或降低运输单价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赔偿损失。
6、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
7、 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
8、 甲方负责处理协调路面上的交警、交通、社会、环保及城管等一切的关系,保障乙方运输畅通无阻,如因交警、城管、社会上或交管等扣了车一切由甲方负责取车,取车回来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取车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的每24小时补偿500元)。
9、 甲方必须保证好路面的平整,如需修路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证乙方路面,让乙方能够正常行驶并保证每天能够拿出运输数量。甲 方负责泥头与泥尾的勾机配合乙方车辆正常工作,保证乙方车辆装 卸土方时不用等。
10、甲方支付乙方运输费必须支付给乙方指定人员,不得私自支付与司机及其他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支付,责任甲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第二天下午18时前),乙方有权及时停工,造成的停工责任由甲方负责,从应付款时开始计算,每辆车停工应补偿乙方500元一天(可甲乙双方协商,如乙方同意除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要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
身份证号: 手机:
工程合同 篇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遵守国家法律、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20xx年月日
四、工程内容及方式:
1、主要工程内容为:基础、框架、砌块、墙面、地面、场地。
2、施工方式:包工不包料。
五、结算及拨款方式:
1、本合同工 ……此处隐藏5728个字……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